特殊儿童官方标准分类

一、视力障碍儿童
指因先天或后天原因,双眼视力矫正后仍达不到正常水平,或存在视野缺损,导致无法正常感知视觉信息,影响学习、生活与社会适应的儿童。细分:盲童(全盲)、低视力儿童。核心特征:视觉感知能力缺失 / 减弱,依赖听觉、触觉代偿;部分伴随定向行走、认知理解的发展迟缓。康复重点:视功能训练、盲文学习、定向行走训练、触觉 / 听觉感知强化。
二、听力障碍儿童
指双耳听力丧失或听觉障碍,经助听器、人工耳蜗等助听设备干预后,仍无法正常听清语言、进行听觉交流,进而影响语言发育与社交的儿童,也常被称作「听障儿童 / 聋儿」。细分:聋童(全聋)、重听儿童。核心特征:听觉输入受阻,语言发育迟缓是核心伴随问题(聋而哑多为后天语言习得障碍,非先天);部分伴随发音、沟通表达困难。 康复重点:听力补偿 / 重建、言语训练、手语教学、口型辨识、社交沟通训练。
三、言语障碍儿童
这类儿童听力、智力无明显异常,但在语言表达、语言理解、发音、流畅度任一维度存在显著障碍,无法正常开展口语交流,是特殊儿童中发生率较高、干预效果较好的类别。核心细分 4 类:
构音障碍:发音不清(如把 “老师” 说成 “老西”)、咬字不准,最常见;
表达障碍:能听懂但不会说,或词汇量极少、句式简单;
理解障碍:听不懂他人话语含义,无法完成指令;
流畅障碍:口吃、言语节奏紊乱。康复重点:构音器官训练、词汇 / 句式积累、表达逻辑训练、口吃矫正。
四、智力障碍儿童
指因先天(染色体、脑部发育)或后天(脑损伤、疾病)原因,智力水平显著低于同龄儿童(智商<70),且同时伴随社会适应能力缺陷(生活自理、社交、学习能力不足)的儿童,是特殊教育中占比最大的类别。细分(按严重程度):轻度、中度、重度、极重度智力障碍。核心特征:学习能力弱、理解速度慢、记忆力差;重度 / 极重度儿童多伴随生活自理能力缺失,部分合并肢体、语言障碍。康复重点:生活自理能力训练、基础认知启蒙、简单社交培养、职业技能预备(轻度)。
五、肢体障碍儿童
指因先天(脑瘫、肢体畸形)或后天(外伤、疾病)原因,导致四肢、躯干出现运动功能障碍,影响身体活动、姿势控制、生活自理的儿童,核心是运动能力受损,智力、语言可能正常。核心细分:脑瘫儿童(最常见)、肢体残缺儿童、运动失调儿童。 核心特征:肢体僵硬 / 无力、动作不协调、行走 / 抓握困难;脑瘫儿童可能伴随言语、认知的合并障碍。 康复重点:运动功能训练(大运动、精细运动)、矫形器具适配、姿势矫正、生活自理能力培养。
六、自闭症(孤独症)儿童重点类别
即大家熟知的星星的孩子,属于广泛性发育障碍,也是当下关注度最高、康复需求最特殊的特殊儿童类别,核心障碍为社交沟通缺陷、刻板行为、兴趣狭隘。核心特征:
社交障碍:不主动与人对视、无社交意愿,无法理解他人情绪与意图;
沟通障碍:语言发育迟缓、无语言,或语言刻板重复(鹦鹉学舌);
行为特征:有固定的刻板行为(如反复开关门、排列物品),对环境变化极度敏感;
部分儿童存在特殊天赋(如记忆力、绘画、音乐)。康复重点:社交沟通训练、行为干预、感统训练、情绪管理、认知启蒙,需个性化、长期化干预。
七、情绪与行为障碍儿童
这类儿童智力、感官无明显异常,但因心理、家庭、环境等因素,出现持续性的情绪失控、行为偏差,且该行为已严重影响自身学习、社交,以及班级教学秩序,无法通过普通教育方式纠正。核心细分:多动症(ADHD)、攻击性行为障碍、焦虑 / 抑郁障碍、对立违抗障碍等。核心特征:注意力不集中、多动冲动、易怒暴躁、逃避学习、社交冲突频发;多动症是儿童群体中最常见的类型。康复重点:行为矫正、注意力训练、情绪管理、心理疏导,结合家校共育干预。
八、多重障碍儿童
这是交叉类别,指儿童同时存在两种及以上上述障碍(如「智力障碍 + 肢体障碍」「自闭症 + 言语障碍」「脑瘫 + 听力障碍」),是特殊儿童中干预难度最高的群体,需要多学科融合的综合康复方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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